交易商协会:对磁湖高新和北方信托发布自律处分信息

Connor 币安 2024-10-24 72 0

9月30日,交易商协会分别对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自律处分信息。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常佩琦)9月30日,交易商协会分别对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湖高新”)和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发布了自律处分信息。

交易商协会表示,磁湖高新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实际出资认购自己发行的多期债务融资工具,严重破坏市场发行秩序。二是大额募集资金直接用于认购当期债务融资工具。三是向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四是未在首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时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交易商协会称,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磁湖高新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黄中天予以警告;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肖坤昌予以警告。

另外,据交易商协会官网信息,北方信托作为产品管理人,通过管理的信托计划协助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发行的多期债务融资工具,严重影响市场发行秩序,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

交易商协会表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北方信托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暴露出的产品设立、投资运作等环节合规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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